核与放射事故干预及医学处理原则 (GBZ 113-2006)
此标准规定了核和放射事故时,对工作人员应急照射的剂量控制、公众采取应急防护对策的干预及干预水平、受照人员的医学处理以及重建正常工作秩序的防护原则要求。此标准适用于核与放射事故时受照人员的医学处理,以及从事干预的工作人员和公众的防护。此标准不适用于非电离辐射(如微波、紫外线、可见光及红外线等)对人员可能造成的危害防护。
核与放射事故干预及医学处理原则 (GBZ 113-2006)
此标准规定了核和放射事故时,对工作人员应急照射的剂量控制、公众采取应急防护对策的干预及干预水平、受照人员的医学处理以及重建正常工作秩序的防护原则要求。此标准适用于核与放射事故时受照人员的医学处理,以及从事干预的工作人员和公众的防护。此标准不适用于非电离辐射(如微波、紫外线、可见光及红外线等)对人员可能造成的危害防护。
声明:资源收集自网络无法详细核验或存在错误,仅为个人学习参考使用,如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我们处理。
不能下载?报告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