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GBZ 2-2002)
此标准的第3章为强制性的,其余为推荐性的。《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TJ36-79)修订后分为两个标准: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和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此标准是根据职业性有害物质的理化特性、国内外毒理学及现场劳动卫生学或职业流行病学调查资料,并参考美国、德国、前苏联、日本等国家的职业接触限值及其制定依据而修订和制定的,是作为工业企业设计及预防性和经常性监督、监测使用的卫生标准。
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GBZ 2-2002)
此标准的第3章为强制性的,其余为推荐性的。《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TJ36-79)修订后分为两个标准: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和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此标准是根据职业性有害物质的理化特性、国内外毒理学及现场劳动卫生学或职业流行病学调查资料,并参考美国、德国、前苏联、日本等国家的职业接触限值及其制定依据而修订和制定的,是作为工业企业设计及预防性和经常性监督、监测使用的卫生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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