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GB 50300-2013)
此标准适用于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并作为建筑工程各专业验收规范编制的统一准则。 此标准是根据原建设部《关于印发的通知》(建标[2007]125号)的要求,由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会同有关单位在原《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 503002001的基础上修订而成。 此标准在修订过程中,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根据建筑工程领域的发展需要,对原标准进行了补充和完善,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最后经审查定稿。 此标准共分6章和8个附录,主要技术内容包括:总则,术语,基本规定.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的划分、建筑工程质量验收、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的程序和组织等。 此标准修订的主要内容是: 1 增加符合条件时,可适当调整抽样复验、试验数量的规定; 2 增加制定专项验收要求的规定; 3 增加检验批最小抽样数量的规定; 4 增加建筑节能分部工程,增加铝合金结构、地源热泵系统等子分部工程; 5 修改主体结构、建筑装饰装修等分部工程中的分项工程划分; 6 增加计数抽样方案的正常检验一次、二次抽样判定方法; 7 增加工程竣工预验收的规定; 8 增加勘察单位应参加单位工程验收的规定; 9 增加工程质量控制资料缺失时,应进行相应的实体检验或抽样试验的规定; 10 增加检验批验收应具有现场验收检查原始记录的要求。 此标准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此标准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由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