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型机械通用技术条件 第17部分:锻钢件补焊 (GB/T 37400.17-2022) 国家标准《重型机械通用技术条件 第17部分:锻钢件补焊》由TC409(全国冶金设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及执行,主管部门为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起草单位:中国重型机械研究院股份公司、一重集团大连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二重(德阳)重型装备有限公司、太原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重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济南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上海电气上重碾磨特装设备有限公司、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北方重工集团有限公司。
起草人:吴量 、王霞 、任玉成 、丘铭军 、李雪民 、林绍斌 、李浩 、王仕杰 、屈薛勇 、谷瑞杰 、夏娟 、施钢 、阎颖 、张升奇 、卢庆亮 、王晓斌 、姜洪涛 、李炜炜 、王刚 、谭加 、马祥志 、栾守成 、李幸泽 。
此标准规定了锻钢件补焊缺陷范围、补焊技术要求、焊后热处理及检验。
此标准适用于碳素结构钢和表1所列合金结构钢锻钢件缺陷的补焊。
此标准不适用于焊后需要进行表面淬火或处于表面淬火状态下锻钢件的补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