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水定额 第9部分:谷氨酸钠(味精) (GB/T 18916.9-2022) 国家标准《取水定额 第9部分:谷氨酸钠(味精)》由TC442(全国节水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及执行,主管部门为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起草单位:梁山菱花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呼伦贝尔东北阜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宁夏伊品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湖北新生源生物工程有限公司、宝鸡阜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内蒙古阜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安徽华恒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百安瑞食品加工有限公司、中国生物发酵产业协会、中国标准化研究院、中国轻工业联合会、天津科技大学、吉林大学、福建师范大学、水利部水资源管理中心、西藏天虹科技股份有限责任公司、中水淮河规划设计研究有限公司。
起草人:关丹 、白雪 、朱春雁 、李永智 、王福清 、满德恩 、刘元涛 、哈志瑞 、程文莹 、郭脉海 、赵兰坤 、李瑞杰 、孙淑云 、李树标 、章晖 、傅交清 、陈宁 、王健 、柯崇榕 、刘斌 。
此标准规定了谷氨酸钠(味精)取水定额的计算方法、取水定额及定额管理要求。
此标准适用于现有、新建和改扩建的谷氨酸钠(味精)制造企业取水量的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