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系统交互工效学 第304部分:电子视觉显示器的用户绩效测试方法 (GB/T 18978.304-2021) 国家标准《人-系统交互工效学 第304部分:电子视觉显示器的用户绩效测试方法》由TC7(全国人类工效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及执行,主管部门为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起草单位:中国标准化研究院、青岛海高设计制造有限公司、安徽宝信信息科技有限公司、默纳克电梯有限公司、浙江百之佳家具有限公司、浙江优亿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飞机设计研究院、北京津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国科学院自动化研究所、北京建筑大学、中标能效科技(青岛)有限公司、华东师范大学。
起草人:冉令华 、吴剑 、李广垒 、李发明 、周根富 、张家智 、蒋春晖 、董大勇 、张运红 、赵起超 、呼慧敏 、姜楠 、王丹力 、秦华 、初军鹏 、赵朝义 、张欣 、陈剑 、李翔君 、蒯曙光 、王中婷 、赵鹤 。
此标准给出了采用用户绩效测试方法评估显示技术视觉工效学的指南,该方法不同于ISO 9241305中的光学测试方法。此标准有助于确保显示器在给定的使用情境下能够达到视觉工效学的最低要求。此标准仅涉及视觉显示器的视觉属性,不涉及视觉显示器整个产品的工效学或可用性。
此标准的一般性原则适用于人交互系统中所有的彩色或单色视觉显示器。显示器包括但不限于台式机和便携式计算机所使用的视觉显示器、手机及数码相机和个人数字辅助设备等移动设备所使用的视觉显示器,以及打印机、车载导航系统和微波炉等消费类电子设备所使用的状态显示器。此标准对视觉绩效和舒适度测试的基本理念进行了扩展,通过采用终端用户的自身绩效和判断来评价显示器的质量,这其中包含了更加多样化的技术、用户、任务和环境。
由于具有多样化的特点,此标准未给出适用于所有显示技术的单一且通用的测试方法,而是提供了制定测试方法的基本原则。所制定的方法可用于评估特定使用情境下的特定显示器,但第8章中的方法仅适用于文本处理情境的任务。此标准未提供其他示例。测试方法制定过程的基本特点是,允许以典型用户的绩效和判断作为测量到的质量数据来验证视觉显示器在典型任务下的可用性。不过,该方法无法对亮度对比度或者在封闭状态下的显示器频闪等特殊感知属性进行测量。
此标准的主要用户为购买显示器或需要在产品开发期间测量显示性能的人员,假定这些人员具备一定的行为学知识背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