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环境条件 高原机械 第2部分:高原对工程机械的要求 (GB/T 20969.2-2021) 国家标准《特殊环境条件 高原机械 第2部分:高原对工程机械的要求》由TC334(全国土方机械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及执行,主管部门为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
起草单位:青海省高原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龙工(上海)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工程机械研究院有限公司、山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徐工集团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科技分公司、雷沃工程机械集团有限公司、内蒙古北方重型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电力机车有限公司。
起草人:程晓青 、范宏誉 、谭旭光 、陈树巧 、张大庆 、路振坡 、孙艳宁 、李来平 、汪学松 、王学智 、李青 、王志坚 。
此标准规定了海拔2000m ~ 5000m高原地区使用的工程机械的环境条件、要求、试验方法、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等。
此标准适用于以内燃机为配套动力的高原型工程机械。
以内燃机为配套动力的其他专用机械可参照使用。电驱动的工程机械可参照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