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然气处理厂气体及溶液分析与脱硫、脱碳及硫磺回收分析评价方法 第3部分:硫磺回收及尾气处理催化剂技术要求及分析评价方法 (GB/T 35212.3-2021) 国家标准《天然气处理厂气体及溶液分析与脱硫、脱碳及硫磺回收分析评价方法 第3部分:硫磺回收及尾气处理催化剂技术要求及分析评价方法》由TC244(全国天然气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及执行,主管部门为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起草单位: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西南油气田分公司天然气研究院、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西南油气田分公司重庆天然气净化总厂、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中原油田普光分公司、中海石油(中国)有限公司湛江分公司、中国石油四川石化有限责任公司、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长庆油田分公司。
起草人:谭雪琴 、凃陈媛 、温崇荣 、陈昌介 、何金龙 、刘其松 、常宏岗 、陈小波 、李永生 、常户星 、苟科 、杨芳 、李剑锋 、周代兵 。
此标准规定了硫磺回收及尾气处理催化剂的要求和试验方法。
此标准适用于天然气处理厂使用的硫磺回收及尾气处理催化剂的分析评价,炼油厂硫磺回收及尾气处理催化剂的分析评价可参照此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