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炸性环境 第5部分:由正压外壳“p”保护的设备 (GB/T 3836.5-2021) 国家标准《爆炸性环境 第5部分:由正压外壳“p”保护的设备》由TC9(全国防爆电气设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及执行,主管部门为中国电器工业协会。
起草单位:南阳防爆电气研究所有限公司、上海仪器仪表自控系统检验测试所有限公司、华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煤科集团沈阳研究院有限公司、卧龙电气南阳防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新黎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合隆防爆电气有限公司、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南阳中天防爆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起草人:王军 、李瑞 、张刚 、江旭强 、文品 、章明高 、黄玄哲 、郑振晓 、金晓鹏 、乔建伟 、历锐 。
此标准规定了由正压外壳“P”保护的爆炸性气体环境或爆炸性粉尘环境用电气设备结构和试验的专用要求,也规定了包含有限制可燃性物质释放的正压外壳的要求。
此标准适用于拟在爆炸性气体环境或爆炸性粉尘环境中使用的采用正压外壳“P”保护的电气设备。
此标准不适用于:
——内置系统可能释放如下物质的正压外壳:
● 含氧量超过正常值的空气;或
● 氧气与惰性气体混合,其中氧气比例超过21%,
——正压房间或分析室,见GB/T3836.17.
——使用在存在爆炸物或烟花的环境中的正压外壳。
——使用在存在气体/蒸气和可燃性粉尘杂混物的环境中的正压外壳。
——使用在存在自身含有氧化剂的爆炸物或推进剂等自燃物质的环境中的正压外壳。
——内部有可燃性粉尘释放源的正压外壳。
注:当用户是制造商时,通常情况下,确保此标准所有相关要求适用于设备的制造和试验是用户的责任。
此标准是对GB/T 3836.1通用要求的补充和修改。当此标准的要求与GB/T 3836.1的要求有冲突时,此标准的要求优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