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和社区可持续发展 可持续发展管理体系 要求及使用指南 (GB/T 40759-2021) 国家标准《城市和社区可持续发展 可持续发展管理体系 要求及使用指南》由TC567(全国城市可持续发展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及执行,主管部门为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起草单位:中国标准化研究院、智城国际标准信息咨询(杭州)有限公司、苏州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苏州优品联盟质量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中新天津生态城法制局、北京未来科学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科学院生态环境研究中心、湖北省标准化与质量研究院、深圳市标准技术研究院、御道工程咨询(北京)有限公司、世优社(北京)项目管理中心有限公司、江苏省质量和标准化研究院、中建工程产业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国石油大学(华东)。
起草人:杨锋 、董山峰 、李振全 、张晓彤 、欧阳志云 、沈丽芳 、王学伟 、张威 、鲁曦 、许立杰 、任静 、黄雅贤 、李正祥 、黄宁 、许剑峰 、邢立强 、孟凡奇 、吴艳红 、陈卫平 、陈琼 、雷亚平 、黄祥燕 、阎毛毛 、周伟奇 、雷电 、康国虎 、白紫阳 。
此标准规定了社区(包括城市)可持续发展管理体系的要求,以确保与城市和社区可持续发展政策的一致性。
注1:在20世纪,由于前所未有的城市化压力,城市已成为区域、国家和国际各级可持续发展的重要角色。
社区可持续发展管理体系的预期成果包括:
——管理可持续性,促进城市和社区的智慧和应变能力,同时考虑到其适用的地域边界;
——改善城市和社区对可持续发展成果的贡献;
——评估城市和社区实施可持续发展的表现,以及它们所达到的智慧城市和韧性城市程度;
——履行合规义务。
注2:智慧和韧性是可持续发展过程的内在要求,可持续发展是过程,智慧和韧性是特征。
此标准旨在通过实施战略、方案、项目、计划和服务,帮助城市和社区变得更具韧性、智慧和可持续,并展示和交流其成效。
此标准旨在由城市和社区指定的组织实施,以建立组织框架并提供必要的资源,支持环境、经济和社会绩效的管理。选择自行建立组织框架的机构群体被视为构成本国际标准中定义的组织。
此标准适用于发达国家或发展中国家、地方、区域或国家各级城市或农村地区的所有规模、结构和类型的城市和社区。
此标准可全部或部分用于改善城市和社区可持续发展的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