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析仪器通用技术条件 (GB/T 12519-2021) 国家标准《分析仪器通用技术条件》由TC124(全国工业过程测量控制和自动化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TC124SC6(全国工业过程测量控制和自动化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分析仪器分会)执行,主管部门为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
起草单位:中国仪器仪表行业协会、上海仪电科学仪器股份有限公司、宜兴市晶科光学仪器有限公司、黑龙江省计量检定测试研究院、北京北分瑞利分析仪器(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上海棱光技术有限公司、西克麦哈克(北京)仪器有限公司、青岛佳明测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泰州市标准化院、北京市计量检测科学研究院、上海华之光谱仪器有限公司、北京雪迪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南京霍普斯科技有限公司、上海市计算技术研究所、北京北分麦哈克分析仪器有限公司、重庆川仪分析仪器有限公司、依利特(苏州)分析仪器有限公司、常州金分仪器有限公司、上海计量测试技术研究院、北京普析通用仪器有限责任公司、苏州市计量检测研究院、济宁市计量测试所、机械工业仪器仪表综合技术经济研究所、山东恒量测试科技有限公司。
起草人:马雅娟 、金春法 、欧仕明 、丁海铭 、周加才 、黄慰 、方培基 、李洪杰 、王春苗 、赵海波 、陈建钢 、荣继武 、朱卫东 、王志宏 、宋志华 、黄云彪 、张学云 、徐烁平 、丁敏 、郑清林 、陈海 、孙文 、卢铁林 、张桂玲 、杨玺 、岳宗龙 。
此标准规定了分析仪器的术语和定义、仪器分类与命名、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此标准适用于各种类型分析仪器。
此标准也适用于与仪器配用或形成独立产品的样品处理、制备、信号处理传输和辅助分析的装置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