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持便携式动力工具 振动试验方法 第11部分:石锤 (GB/T 26548.11-2021) 国家标准《手持便携式动力工具 振动试验方法 第11部分:石锤》由TC173(全国凿岩机械与气动工具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及执行,主管部门为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
起草单位:浙江荣鹏气动工具股份有限公司、天水凿岩机械气动工具研究所、陕西气动王朝工贸有限公司。
起草人:李小荣 、高学径 、李永刚 、杨发正 、陈继龙 、陈金玲 。
此标准规定了手持便携式石锤手柄部位手传振动测量的试验方法,确定r型式试验状态下操作石锤时手柄握持部位振动大小的型式检验程序。其测得的结果用于比较相同形式不同型号机器的振动大小。
此标准适用于由压缩空气或其他方式驱动的雕刻笔和石匠用石锤(见第5章)。
此标准不适用于在建设工程中进行拆除作业的锤类机器,或是用于金属材料的气铲。
注:为避免混淆“动力工具”和“插入工具”,此标准通篇采用“机器”代替“动力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