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用多功能焚烧炉 (GB/T 10836-2021) 国家标准《船用多功能焚烧炉》由TC137(全国船用机械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TC137SC9(全国船用机械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海上环境保护分会)执行,主管部门为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起草单位: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第七○四研究所、中国船舶工业综合技术经济研究院、南京中船绿洲机器有限公司。
起草人:戴赟 、王硕 、魏华兴 、秦海燕 、郑子行 、沈乔勇 。
此标准规定了的船用多功能焚烧炉(以下简称焚烧炉)的分类和产品标记、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等。
此标准适用于单位热容量不大于4000kW,用于焚烧船舶正常作业过程中产生的垃圾和其他废弃物(如维护、操作、生活和货运附带废弃物等)的焚烧炉。
此标准不适用于具有特殊用途的焚烧炉,如用于焚烧化学物质、生产废料等工业废弃物的焚烧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