绝热用模塑聚苯乙烯泡沫塑料(EPS) (GB/T 10801.1-2021) 国家标准《绝热用模塑聚苯乙烯泡沫塑料(EPS)》由TC48(全国塑料制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及执行,主管部门为中国轻工业联合会。
起草单位:北京工商大学、南京友邦节能材料有限公司、河北五洲开元环保新材料有限公司、北京北泡君诚泡沫塑料有限公司、富思特新材料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建科检验有限公司、国家塑料制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北京)、北京建筑材料检验研究院有限公司、福建省绿树节能科技有限公司、新郑市中原泡沫材料有限公司、济南鸿运保温材料有限公司。
起草人:陈倩 、王巧春 、刘本刚 、吴甲 、刘东华 、张洁 、周洪福 、孔祥荣 、刘淑静 、王向东 、陈顺平 、王晓航 、尹军 、杜中杰 。
此标准规定了绝热上用模塑聚苯乙烯泡沫塑料(EPS)的分类、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和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此标准适用于可发性聚苯乙烯珠粒经加热预发泡后,在模具中加热成型而制得的具有闭孔结构的使用温度不超过75`℃的绝热用模塑聚苯乙烯泡沫塑料及其切割而成的制品。此标准也适用于原料中通过添加石墨等添加剂改性制成的绝热用模塑聚苯乙烯泡沫塑料及其切割而成的制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