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用同步发电机通用技术条件 (GB/T 12975-2021) 国家标准《船用同步发电机通用技术条件》由604-2(中国电器工业协会)归口上报及执行,主管部门为中国电器工业协会。
起草单位:上海电器科学研究院、上海电器科学研究所(集团)有限公司、中国船级社上海规范研究所、中国船级社上海分社、兰州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马拉松·革新电气有限公司、江西清华泰豪三波电机有限公司、康富科技有限公司。
起草人:鲁守相 、苏迎宾 、韩素芳 、孙武 、李晨浩 、高晓辉 、周伟强 、饶智芳 、万勇 。
此标准规定了额定功率3125kVA(50Hz和60Hz)及以下船用同步发电机(以下简称发电机)及其励磁装置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分类、标志和包装等内容。
此标准适用于由内燃机驱动,用作船舶及移动式和固定式近海装置电站的发电机及其励磁装置。
此标准对由汽轮机驱动的发电机、轴带发电机和额定功率大于3125kVA的发电机,亦可参照采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