塑料 用过的聚对苯二甲酸乙二醇酯(PET)瓶回收物 第1部分:命名系统和分类基础 (GB/T 39827.1-2021) 国家标准《塑料 用过的聚对苯二甲酸乙二醇酯(PET)瓶回收物 第1部分:命名系统和分类基础》由TC15(全国塑料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及执行,主管部门为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
起草单位:中蓝晨光成都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山东道恩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界首市双特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青岛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广州质量监督检测研究院、北京市理化分析测试中心、青岛中新华美塑料有限公司、东莞市家宝园林绿化有限公司。
起草人:陈敏剑 、蒿文朋 、独文俊 、褚学军 、谢鹏 、潘永红 、王万卷 、李琴梅 、王东 、方冠文 、田洪池 、刘伟丽 、胡光辉 、王晓滨 。
1.1 GB/T 39827的本部分规定了用过的聚对苯二甲酸乙二醇酯(PET)瓶回收物的命名系统和分类基础。
1.2 PET瓶回收物通过下列回收物特性的范围(大小)来区分:
a)特性黏度(Ⅳ);
b)由于标签和其他可见的污染物、聚氯乙烯(PVC)及聚烯烃(包括胶黏剂)等所致的污染物水平;
c)含水量;
d)体积密度。
预期使用情况、加工方法等信息也将有助于分类。
1.3 本部分适用于所有的PET瓶回收物。
注:适用于以粉末、碎片或粒料形态正常使用的材料。
1.4 命名相同的材料不意味着必定具有相同的性能。本部分不提供用于说明材料特定用途和/或加工方法所需的处理条件的数据或工程数据。
需要时,可按GB/T 39827.2-2021中规定的试验方法确定这些附加信息。
1.5 为说明某种热塑性材料的特殊用途或者保证可重复加工,可在字符组5给出附加要求(见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