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船 船用螺旋桨 制造公差 第2部分:直径在0.8m至2.5m的螺旋桨 (GB/T 39655.2-2020) 国家标准《造船 船用螺旋桨 制造公差 第2部分:直径在0.8m至2.5m的螺旋桨》由TC12(全国海洋船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TC12SC3(全国海洋船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船舶基础分会)执行,主管部门为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起草单位:中国船舶工业综合技术经济研究院、招商局邮轮研究院(上海)有限公司、上海外高桥造船有限公司。
起草人:朱佳帅 、程楠 、姚汝林 、田正军 、王高帅 、包广峥 。
GB/T39655的本部分规定了直径在0.8m至2.5m船用螺旋桨的制造公差。
注:在某些情况下,允许根据客户或设计方与客户的判断,对偏差进行一些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