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收硒原料 (GB/T 39150-2020) 国家标准《回收硒原料》由TC243(全国有色金属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TC243SC2(全国有色金属标准化技术委员会重金属分会)执行,主管部门为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
起草单位:永兴鑫裕环保镍业有限公司、广东先导稀材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荣鹏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湖南省金润碲业有限公司、永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起草人:张凡 、曹喜平 、郑双明 、朱赞芳 、李荣鹏 、侯千驹 、谷丽 、李水林 、李俊 、陈庚龙 。
此标准规定了回收硒原料的术语和定义、分类、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贮存、质量预报单及订货单(或合同)内容。
此标准适用于硒原料(以下简称原料)的回收处置利用及贸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