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用轻小型无人机系统环境试验方法 第6部分:振动试验 (GB/T 38924.6-2020) 国家标准《民用轻小型无人机系统环境试验方法 第6部分:振动试验》由TC435(全国航空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TC435SC1(全国航空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分会)执行,主管部门为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起草单位:中国航空综合技术研究所、海鹰航空通用装备有限责任公司、西北工业大学、深圳市科比特航空科技有限公司、西安爱生技术集团公司。
起草人:游亚飞 、杨宏 、李敏伟 、刘海龙 、车嘉兴 、胡应东 、高凤杰 、吴建军 、刘骁 、王达亮 、卢致辉 。
GB/T 38924的本部分规定了民用轻小型无人机(起飞重量为0.25kg~150kg)系统(含飞行器和地面站)的振动试验要求和方法,包括试验条件、试验设备和仪表、试验过程、试验中断和恢复、试验结果评定和试验报告等。
本部分适用于在运输和使用过程中可能会经历振动环境的民用轻小型(最大起飞重量大于0.25kg且不大于150kg)多旋翼无人机系统、固定翼无人机系统、无人直升机系统和车载式地面站,以此确定民用轻小型无人机系统是否能承受振动环境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