照明设备对人体电磁辐射的评价 (GB/T 31275-2020) 国家标准《照明设备对人体电磁辐射的评价》由TC224(全国照明电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及执行,主管部门为中国轻工业联合会。
起草单位:国家电光源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北京)、绍兴上虞菁华背光源有限公司、苏州纽克斯电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教育装备行业协会。
起草人:秦碧芳 、张德保 、杭军 、蔡金标 、浦敏 、景维华 。
此标准用于人体暴露于照明设备电磁辐射的评估.评价包括频率介于20 kHz~10 MHz之间的感应内部电场和照明设备周围频率介于100 kHz~300 MHz的比吸收率(SAR)。
此标准适用于:
--用于照明,以产生和/或分配光为主要功能,采用低电压供电或电池工作,供室内和/或室外使用的所有照明设备;
--主要功能之一是照明的多功能设备中的照明设备;
--专门与照明设备一起使用的独立辅助设备;
--带有用于无线通信或控制的有意辐射体的照明设备。
此标准不适用于:
--飞机和机场用照明设备
--道路车辆用照明设备;(但用于公共交通中乘客车厢照明的照明设备除外)
--农业用光照设备;
--轮船/船舶用照明设备;
--复印机、幻灯片投影仪;
--电磁场要求在其他标准中有明确规定的设备。
注:此标准中描述的方法不适用于对比不同照明设备的电磁场。
此标准不适用于灯具的内装式元件,如灯的电子控制装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