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安全要求 (GB 24155-2020) 国家标准《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安全要求》由339(工业和信息化部)归口上报及执行,主管部门为工业和信息化部。
起草单位:上海机动车检测认证技术研究中心有限公司、中检西部检测有限公司、天津摩托车质量监督检验所、中国汽车工业协会摩托车分会、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五羊-本田摩托(广州)有限公司、江门市大长江集团有限公司、宗申产业集团有限公司、金浪科技有限公司、江苏新日电动车股份有限公司、上海电驱动股份有限公司、浙江雅迪机车有限公司、爱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上海吉能电源系统有限公司、昆山巩诚电动车科技有限公司。
起草人:洪先建 、陈戟 、付俊俊 、袁克忠 、李彬 、袁章平 、付晓萱 、舒国勇 、钟学良 、徐恒 、向龙贤 、贡俊 、董经贵 、王春磊 、张英男 、吴红杰 、郭锋 。
此标准规定了纯电动摩托车、纯电动轻便摩托车安全的一般要求、电气安全要求、操作安全要求、标志和警示语要求和试验方法等。
此标准适用于纯电动摩托车、纯电动轻便摩托车(除特殊说明外,以下简称“电动摩托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