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热装置的试验方法 第12部分:红外电热装置 (GB/T 10066.12-2020) 国家标准《电热装置的试验方法 第12部分:红外电热装置》由TC121(全国工业电热设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及执行,主管部门为中国电器工业协会。
起草单位:西安电炉研究所有限公司、国家红外及工业电热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大连理工大学、成都市兴岷江电热电器有限责任公司、许昌市红外技术研究所有限公司、上海热丽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南京丹联科技有限公司、杭州五源科技实业有限公司、国家电炉质量监督检验中心、西安中冶新材料有限公司。
起草人:李琨 、曾宇 、吴迪 、谷励 、余维江 、卢子忱 、谢明辉 、李伟 、张玉明 、任安邦 、张永武 、黄晓军 、王一建 。
GB/T 10066的本部分规定了工业红外电热装置的试验程序、条件和方法,根据这些内容确定了它们的主要参数和主要工作特性。
本部分的范围限制为:在空气或真空中,最大光谱辐射波长在780nm以上,且通过热辐射或高压弧等发射宽波段连续光谱的红外发射器。
在工业红外电热装置中,红外辐射通常是由红外发射器产生的,而且红外辐射明显超过热对流和热传导,作为传热方式,向工件传递能量。
GB/T 5959.1-2019将红外定义为频率范围在大约400THz~300GHz之间的光学辐射。在真空中的对应波长范围在780nm~1mm。工业红外加热通常使用额定温度在500℃~3000℃的红外源,从这些红外源发出的辐射主要位于780nm~10m的波长范围内。
本部分范围内的装置非常典型地利用焦耳效应,将一个或多个红外源内的电能转化为红外辐射后发射到工件上。下列红外发射器尤为特别:
——内部具有电阻元件的管状、板状或其他形状的陶瓷热红外发射器;
——以高温灯丝作为热源的红外石英玻璃管或卤紊灯发射器;
——由二硅化相、碳化硅或类似材料制成的非绝缘元件;
——由镍基合金或铁铬铝合金制成的电阻金属加热元件;
——宽光谱电弧灯。
本部分不适用于:
——以激光或发光二极管(LED)作为主要辐射源的红外装置(GB/T 20145-2006、GB 7247.1-2012及IEC/TR 60825-9:1999适用于此类装置);
——公用电器用具;
——实验室用电器用具(IEC61010-1:2010适用于此类器具);
——电阻加热裸导线、电热管或电热棒作为加热元件,且红外辐射并非预期应用中占支配地位的副作用的电热装置,由GB5959.4-2008规定;
——所有红外发射器的标称总功率小于250W的红外加热设备;
——手持红外设备。
这些试验的目的是使同一类装置的性能能够进行公平的比较。
与装置的安全相关的试验在GB/T 5959.12-2020中规定。与红外电热发射器的性能相关的试验在IEC 62798:2014中规定。
因此,本部分适用于其范围之内的具有电阻加热元件的烘箱或炉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