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舶散装运输液体化学品危害性评价规范 第5部分:危害性评价程序与污染分类方法 (GB/T 16310.5-2019) 国家标准《船舶散装运输液体化学品危害性评价规范 第5部分:危害性评价程序与污染分类方法》由348(交通运输部)归口上报及执行,主管部门为交通运输部。
起草单位:辽宁海事局、交通运输部水运科学研究院。
起草人:林燕 、罗薇 、管永义 、张春龙 、董乐义 、张春昌 、周江宁 、何振英 。
GB/T16310的本部分规定了船舶散装运输液体化学品危害性评价程序、液体化学品污染分类方法、混合物污染分类方法以及结果报告。
本部分适用于船舶散装运输液体化学品的危害性评价与污染分类。
本部分不适用于船舶散装运输油类、液化气体和放射性物质的危害性评价与污染分类。
注1:油类的定义参见《国际防止船舶造成污染公约》附则1。
注2:液化气体的定义参见《国际散装运输液化气体船舶构造和设备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