玩具中特定元素总含量的测定 (GB/T 38423-2019) 国家标准《玩具中特定元素总含量的测定》由TC253(全国玩具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及执行,主管部门为中国轻工业联合会。
起草单位:广东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广东杰信检验认证有限公司、通标标准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必维申美商品检测(上海)有限公司、亿科检测认证有限公司、深圳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浙江方圆检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工业品检测技术中心、江苏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轻工产品与儿童用品检测中心、北京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上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机电产品检测技术中心、广东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粤东玩具检测中心、宁波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轻工产品检测中心、上海市质量监督检验技术研究院、国家日用小商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中国家用电器研究院、奥飞娱乐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轻联认证中心。
起草人:刘崇华 、欧阳雨 、唐春燕 、何晓燕 、杨晓兵 、卫碧文 、张曜 、罗小芳 、胡丹 、麦宝华 、梁建勋 、洪锦清 、林殷 、李智 、蔡宇峰 、陈德文 、曹焱鑫 、卢宣本 。
此标准规定了玩具材料和玩具部件中锑、砷、钡、镉、铬、铅、汞和硒特定元素总含量测定的取样、消解和仪器分析方法。
注:其他特定元素经过验证后可参照此标准的测试方法进行测定。鼓励制造商依据此标准的测试方法和(JB6675.4-2014的限量对玩具制造中使用的原材料进行符合性判定,以增加产品符合GB6675.4-2014要求的可能性。
1.2此标准适用于以下类型的玩具材料:
——色漆,清漆,生漆,油墨,聚合物涂层和类似的涂层;
——聚合物和类似材料,包括无论是否有纺织物增强的层压材料,但不包括其他纺织物;
——纸和纸板;
——天然或合成纺织物;
——金属材料,无论是否附着涂层;
——其他可浸染色材料,无论是否被浸染色(如木材、纤维板、硬纸板、骨头和皮革);
——会留下痕迹的材料(例如铅笔中的石墨材料和钢笔中的液体墨水);
——软性造型材料,包括造型黏土和凝胶;
——用在玩具中的颜料,包括指画颜料、清漆、生漆、釉质粉及其他类似的固态或液态材料;
——构成玩具一部分或具有预期玩耍价值的包装材料。
注:玻璃,陶瓷和其他含硅材料或氟化聚合物和氟化聚合物涂层等类型的材料不在此标准的范围内,此标准没有提供这些材料的消解方法(参见附录A的A.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