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居用品企业诚信管理体系 要求 (GB/T 38253-2019) 国家标准《家居用品企业诚信管理体系 要求》由TC470(全国社会信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及执行,主管部门为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起草单位:天津开发区利华办公家俱有限公司、深圳市宝安区信用促进会、中国标准化研究院、中国商业股份制企业经济联合会、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市标准化研究院、天津市计量监督检测科学研究院、天津市质量技术监督宝坻检测中心、北京昌平科技园发展有限公司、首冠信用评估有限公司、浙江荣亚工贸有限公司、浙江康侨智能家居有限公司。
起草人:江洲 、周莉 、吴尚辉 、李玉海 、王强 、王福清 、车建兴 、高志宏 、刘守山 、张晓民 、鲜涛 、何君 、张金波 、肖汉峰 、赵燕 、刘俊涛 、李向华 、孟翠竹 、徐志高 、叶如意 、许应成 、卢华雄 、顾颖 。
此标准规定了家居用品企业实施诚信管理体系应满足的要求,包括企业环境、领导作用、策划、支持、承诺履行和跟踪、承诺兑现的评价、改进等,以确保该体系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并满足消费者和相关方需求和期望。
注:此标准不包括针对环境管理、职业健康和安全管理或财务管理等其他管理体系的特定要求。
此标准适用于指导家居用品企业内部构建和运行诚信管理体系,也可用于指导外部第三方机构对某企业的诚信管理体系进行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