塑料材料中铅、镉、六价铬、汞限量 (GB/T 38295-2019) 国家标准《塑料材料中铅、镉、六价铬、汞限量》由TC15(全国塑料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TC15SC4(全国塑料标准化技术委员会通用方法和产品分会)执行,主管部门为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
起草单位:上海金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中蓝晨光成都检测技术有限公司、青岛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华人民共和国青岛大港海关、北京市理化分析测试中心、青岛中新华美塑料有限公司、暨南大学、江苏泰特尔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起草人:夏建盟 、陈敏剑 、李建兵 、袁绍彦 、高建国 、刘伟丽 、王东 、胡长鹰 、韩建伟 、王晓滨 、郑雯 、宋晓云 、胡光辉 、徐聪 、王越 。
此标准规定了塑料材料中铅(Pb)、镉(Cd)、六价铬[Cr(VI)]、汞(Hg)的限量指标和检验方法。
此标准适用于各类塑料材料、母粒及其制品,包括婴幼儿用品、食品接触材料、电子电气、汽车、家具用品、一般塑料用品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