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施工机械与设备 地面切割机 安全要求 (GB/T 38196-2019) 国家标准《建筑施工机械与设备 地面切割机 安全要求》由TC328(全国建筑施工机械与设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及执行,主管部门为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
起草单位:北京建筑机械化研究院有限公司、北京建研机械科技有限公司、湖南联智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中国建设教育协会。
起草人:刘妍 、刘双 、马肖丽 、廖辉红 、周紫晗 、刘德坤 、鲁卫涛 、周昆 、李奇 。
此标准规定了地面切割机(以下简称切割机)设计和制造的安全要求。
此标准适用于动力进给式地面切割机、手动装置进给式地面切割机或手推进给式地面切割机(见3.2~3.4),用于混凝土、沥青和类似建筑材料地面的锯切、开槽和铣削,以电力或内燃机为主动力的步行操控的地面切割机械。其动力传输为机械式或液压式。其预定使用旋转切割砂轮进行湿式或干式切割。切割砂轮可为金刚石切割砂轮或氮化硼切割砂轮。如果在该机械的设计和使用参数内,也可采用其他类型的切割工具,此标准不包括这些类型的切割工具。
此标准不适用于:
——人员驾乘操控的自行式地面切割机;
——沿轨道移动的机器;
——手持便携式切割机;
——遥控的机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