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语地名汉字译写导则 第11部分:朝鲜语 (GB/T 17693.11-2019) 国家标准《外语地名汉字译写导则 第11部分:朝鲜语》由TC233(全国地名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及执行,主管部门为民政部。
起草单位:民政部地名研究所、西安测绘信息技术总站、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国地图出版社、新华社参考消息报社、中国航海图书出版社。
起草人:刘连安 、高钰 、李欣泽 、朴光海 、赵琪 、李红 、纪元 、李学军 、张明军 、车威 。
GB/T17693的本部分规定了朝鲜语地名汉字译写的规则。
本部分适用于以汉字译写朝鲜、韩国地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