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项目建设审批代办服务规范 (GB/T 38227-2019) 国家标准《投资项目建设审批代办服务规范》由TC594(全国行政管理和服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TC594SC2(全国行政管理和服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政务服务分会)执行,主管部门为国务院办公厅。
起草单位:浙江省温岭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山东省新泰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安徽工匠质量标准研究院有限公司、浙江省方大标准信息有限公司、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厦门市标准化研究院、安徽省濉溪县数据资源管理局、江苏省南通市行政审批局。
起草人:江致福 、张美富 、靳余通 、刘燕 、王一明 、王文斌 、张锦芝 、郑培 、徐亦萍 、王燕 、钱勇 、黄健民 、王少武 、王强 、丁智宇 、王东 、洪丽君 、贾宾 。
此标准规定了投资项目建设审批代办服务的原则与要求、机构与人员、服务范围与内容、服务流程、监督评价等内容。
此标准适用于政府部门无偿开展的投资项目建设审批代办服务,其他机构开展的投资项目建设审批代办服务可参照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