压缩空气 能效 评估 (GB/T 38182-2019) 国家标准《压缩空气 能效 评估》由TC145(全国压缩机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及执行,主管部门为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
起草单位:合肥通用机械研究院有限公司、合肥通用环境控制技术有限责任公司、上海英格索兰压缩机有限公司、沈阳鼓风机集团往复机有限公司、深圳市宏日嘉净化设备科技有限公司、广东葆德科技有限公司、广州市汉粤净化科技有限公司、合肥科迈捷智能传感技术有限公司。
起草人:张成彦 、任芳 、于洋 、何明 、孙军军 、孟文惠 、刘柏藩 、刘庆卫 、王合广 、顾宇 、潘志旸 、宋云 、李梓斌 、叶才亮 、李泽敏 、叶寒生 。
此标准规定了压缩空气系统评估(以下简称评估)的基本要求和内容,包括术语和定义、角色和职责、评估方法、参数及测量、原始数据的收集和评估、评估数据的分析、评估结果的报告和文件。
此标准的附录A给出了评估的基本说明,附录B~附录E中提供了各类数据收集的指示信息。
此标准适用于压缩空气系统的能效评估活动,包括:
——分析评估数据;
——记录和报告评估结果;
——确定估算的节能效果。
注:此标准评估考虑的是整个系统,即从输入能量一直到使用这些能量完成所需工作为止。压缩空气系统具体可分为三个功能子系统:
——供气:初始能量到压缩空气能量的转换;
——送气:压缩空气能量从生成点到使用点的传输;
——用气:所有压缩空气的消耗,包括生产性的使用和各种形式的损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