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用运输机场应急救护设施设备配备 (GB 18040-2019) 国家标准《民用运输机场应急救护设施设备配备》由417(中国民用航空局)归口上报及执行,主管部门为中国民用航空局。
起草单位:中国民用航空局飞行标准司。
起草人:梅亮 、骆路燕 、高斌 、刘兆祺 、王梅 、张小梅 、刘瑶 、郭伟龙 。
此标准规定了民用运输机场(以下简称“机场”)的应急救护保障等级,应急救护工作机制、组织机构和人员,应急救护机构用房,应急救护医疗设备,应急救护物资,应急救护车辆,应急救护通信设备,应急救护标志标识,应急救护制服,高高原机场应急救护设施设备等基本要求。
此标准适用于机场设计、建设、安全运行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等阶段的应急救护设施设备配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