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气过滤器 (GB/T 14295-2019) 国家标准《空气过滤器》由TC143(全国暖通空调及净化设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及执行,主管部门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起草单位: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清华大学、军事科学院防化研究院、国家环保设备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江苏)、北京东方计量测试研究所、苏州华泰空气过滤器有限公司、贺氏(苏州)特殊材料有限公司、浙江金海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霍尼韦尔环境自控产品(天津)有限公司、爱美克空气过滤器(苏州)有限公司、美埃(中国)环境净化有限公司、广州工业微生物检测中心、南京天加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美国TSI中国公司、浙江曼瑞德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丹东实发工业滤布有限公司、丹东天皓净化材料有限公司、苏州倍安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上海洁斐然环境技术有限公司、合肥美的暖通设备有限公司、佛山市顺德区阿波罗环保器材有限公司、河北中康韦尔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江苏盛伟过滤设备有限公司、山东雪圣电器有限公司、广东省微生物分析检测中心、中山市上品环境净化技术有限公司、四川依米康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国华人防科技有限公司。
起草人:王智超 、徐昭炜 、韩浩 、张振中 、徐小浩 、肖轶群 、黄禄英 、李剑东 、王志勇 、杨英霞 、侯银燕 、郑桉 、季启政 、降龙浩 、郑慧 、冯伟豪 、杜少平 、吴小泉 、张建华 、陈巍 、李丽 、高山 、邢春双 、王蔚然 、周叶 、陈展 、钟耀武 、陈龙 、罗凡 、张立松 、谢小保 、黄海 、黄存勇 、郭福松 、陈伟忠 。
此标准规定了空气过滤器的术语和定义、分类与标记、一般要求、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此标准适用于通风、空气调节和空气净化系统或设备用空气过滤器。
此标准不适用于高效及以上级别的空气过滤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