室内照明用LED产品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 (GB 30255-2019) 国家标准《室内照明用LED产品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由TC20(全国能源基础与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及执行,主管部门为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起草单位:中国标准化研究院、广东省东莞市质量监督检测中心、上海飞乐音响股份有限公司、欧司朗(中国)照明有限公司、深圳市裕富照明有限公司、横店集团得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厦门通士达照明有限公司、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松下电气机器(北京)有限公司、上海半导体照明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飞利浦照明(中国)投资有限公司、深圳市斯派克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松下电器研究开发(苏州)有限公司、浙江华普永明科技有限公司、杭州宇中高虹照明电器有限公司、宁波亚茂光电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超频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计量检测科学研究院、广东莱亚智能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市百分百科技有限公司。
起草人:丁晴 、梁秀英 、赵跃进 、陈海红 、谷历文 、童敏 、张俊斌 、曹小兵 、聂李迅 、廖国春 、魏彬 、赵震宇 、杨洁翔 、倪伟 、李本亮 、周奇峰 、戴忻 、陈松波 、李燕 、刘猛 、刘韧 、黄建明 、张林夫 、曹茂军 、刘卫红 、贾亚青 、周家祥 、阳颂兵 。
此标准规定了室内照明用LED筒灯、定向集成式LED灯、非定向自镇流LED灯的能效等级、能效限定值、显色指数、光通维持率和试验方法。
此标准适用于以LED为光源、电源电压不超过AC250V、频率50Hz,额定功率为2W及以上、光束角>60的LED筒灯,不包括使用集成式LED灯的LED筒灯。
此标准适用于额定电源电压为AC220V、频率50Hz,灯头符合GU10,B22,E14或E27的要求,PAR16、PAR20、PAR30、PAR38系列的定向集成式LED灯。
此标准适用于额定电源电压为AC220V、频率50Hz,额定功率大于或等于2W、小于或等于60W的非定向自镇流LED灯,不包括具有外加光学透镜设计的非定向自镇流LED灯。
此标准不适用于具有耗能的非照明附加功能或具备调光/调色功能的室内照明LED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