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称电压1 000 V以上交流电力系统用并联电容器 第3部分:并联电容器和并联电容器组的保护 (GB/T 11024.3-2019) 国家标准《标称电压1 000 V以上交流电力系统用并联电容器 第3部分:并联电容器和并联电容器组的保护》由TC45(全国电力电容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及执行,主管部门为中国电器工业协会。
起草单位:西安高压电器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市三和电力科技有限公司、无锡赛晶电力电容器有限公司、西安西电电力电容器有限责任公司、吴江市苏杭电气有限公司、全球能源互联网研究院有限公司、新东北电气集团电力电容器有限公司、桂林电力电容器有限责任公司、西安ABB电力电容器有限公司、国网浙江省电力公司电力科学研究院、国网浙江省电力公司绍兴供电公司、厦门法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安徽华威新能源有限公司、上海库柏电力电容器有限公司、上海思源电力电容器有限公司、国网安徽省电力公司电力科学研究院、合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日新电机(无锡)有限公司、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电力科学研究院、河南省豫电中原电力电容器有限公司、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电力科学研究院、绍兴市上虞电力电容器有限公司、山东泰开电力电子有限公司、指月集团有限公司、上海永锦电气集团有限公司、安徽源光电器有限公司、无锡宸瑞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起草人:贾华 、吕韬 、杨一民 、元复兴 、房金兰 、赵鑫 、贺满潮 、杨昌兴 、戴朝波 、葛锦萍 、李怀玉 、赵启承 、雷乔舒 、陈晓宇 、黄顺达 、刘菁 、江钧祥 、沈小益 、王崇祜 、董海健 、胡学斌 、王耀 、颜红岳 、马志钦 、冯秀琴 、陶梅 、郭庆文 、张宗喜 、周春红 、陈柏富 、万鹏 、王培波 、王栋 、钱君毅 、王明毫 、章新宇 、付忠星 、赵彦军 。
GB/T11024的本部分规定了并联电容器和并联电容器组的保护导则。
本部分适用于符合GB/T11024.1的电容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