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技术 生物特征识别数据交换格式 第14部分:DNA数据 (GB/T 26237.14-2019) 国家标准《信息技术 生物特征识别数据交换格式 第14部分:DNA数据》由TC28(全国信息技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TC28SC37(全国信息技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生物特征识别分会)执行,主管部门为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已被标准 GB/T 26237.14-2023(全部代替)
起草单位:深圳华大法医科技有限公司、中国电子技术标准化研究院、西安交通大学、深圳华大基因科技有限公司、丝路法医联盟、深圳华大基因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东莞迪赛软件技术有限公司、山西天地科技有限公司。
起草人:李生斌 、王文峰 、张喆 、王轶男 、高健 、秦日臻 、钟陈 、姜华艳 、魏曙光 、常辽 、伏东科 、宋继伟 、王阳 、王泳钦 、李帅成 、张幼芳 、高树辉 、杜佳婷 、李巧平 、冷霜 、尹烨 、杨爽 、杨焕明 、李昌钰 、汪建 。
GB/T 26237的本部分规定了一种用于DNA分型数据的交换格式。
本部分适用于使用人类DNA来进行个体识别的DNA分型数据交换。
本部分不适用于除此之外的其他任何目的,特别是医疗和其他健康相关的信息交换。
本部分将实现对DNA分型数据和基因组测序数据进行交换或相互比对的能力,其中包括在符合相关隐私保护法规的基础上,由任何其他系统遵循本部分的数据格式而输出兼容的DNA分型数据和基因组测序数据。
本部分涵盖法医DNA分型技术、新一代测序技术,或其他基于短串联重复(STRs,包括常染色体、X染色体、Y染色体)、线粒体DNA、单核it酸多态性(SNP)等遗传标记分析。
一个对象的单一DNA分型数据记录可能需要使用多种DNA分析技术产生的数据。本部分确保了一个对象由多个DNA分析技术产生的数据能够集成在一个记录中。
这种数据格式是为了减少DNA处理过程中(登记和比对)的人工参与。为了实现DNA技术自动化、智能化对数据交换格式的要求,本部分同时描述了原始数据和分型数据的记录格式。数据的可扩展标记语言(XML)编码用于详细说明DNA分型数据交换。附录A提供了一种规范的XML架构(XS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