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制作时间鉴定技术规范 (GB/T 37233-2018) 国家标准《文件制作时间鉴定技术规范》由315(司法部)归口上报及执行,主管部门为司法部。
起草单位:司法鉴定科学研究院。
起草人:杨旭 、施少培 、凌敬昆 、钱煌贵 、徐彻 、卞新伟 、孙维龙 、奚建华 、陈晓红 、罗仪文 、周光磊 、张清华 、孙其然 、王雅晨 、王楠 、孙年峰 、叶瑞仁 。
此标准规定了文件制作时间鉴定的通用术语和定义、打印文件印制时间鉴定、静电复印文件印制时间鉴定、印章印文盖印时间鉴定、朱墨时序鉴定、鉴定意见的种类及判断依据。
此标准适用于司法鉴定/法庭科学领域文件鉴定中文件制作时间鉴定涉及的打印文件印制时间鉴定、静电复印文件印制时间鉴定、印章印文盖印时间鉴定、朱墨时序鉴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