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用锂离子电池 (GB/T 36672-2018) 国家标准《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用锂离子电池》由TC114(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TC114SC1(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摩托车分会)执行,主管部门为工业和信息化部。
起草单位:上海机动车检测认证技术研究中心有限公司、上海吉能电源系统有限公司、上海电驱动股份有限公司、五羊-本田摩托(广州)有限公司、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江门市大长江集团有限公司、宗申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杭州天丰电源股份有限公司。
起草人:谢先宇 、沈剑平 、吴红杰 、贡俊 、刘智勇 、袁章平 、舒国勇 、涂雪峰 、金明钢 。
此标准规定了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用锂离子电池的模块型号、蓄电池系统要求、试验方法、标识、包装、运输与贮存。
此标准适用于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用锂离子蓄电池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