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空调用1,1,1,2-四氟乙烷(气雾罐型) (GB/T 36765-2018) 国家标准《汽车空调用1,1,1,2-四氟乙烷(气雾罐型)》由TC63(全国化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TC63SC9(全国化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制冷剂分会)执行,主管部门为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
起草单位:浙江衢州联州致冷剂有限公司、江苏蓝色星球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中化近代环保化工(西安)有限公司、广州市标榜汽车用品实业有限公司、中国标准化协会汽车用品专业委员会、山东东岳化工有限公司、浦江冰河化工有限公司、韶关市莱雅新化工科技有限公司、江西车仆实业有限公司。
起草人:胡孝敬 、张伟华 、李力 、宓宏 、叶少林 、赵智霞 、蒋可心 、梁伟明 、季宗钏 、王鑫 、廖畅生 。
此标准规定了汽车空调用1,1,1,2一四氟乙烷(气雾罐型)的术语和定义、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
规则、标志、包装、运输、贮存和安全。
此标准适用于以1,1,1,2一四氟乙烷为原料,通过灌装工艺生产的气雾罐(1L以下)包装的汽车空调用制冷剂。
此标准不适用于重复性使用的气雾罐型产品。
化学名称:1,1,1,2-四氟乙烷
分子式:C2H2F4
相对分子质量:102.03(按2013年国际相对原子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