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少数民族文字古籍定级 (GB/T 36748-2018) 国家标准《中国少数民族文字古籍定级》由TC389(全国图书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及执行,主管部门为文化和旅游部(文化)。
起草单位:全国少数民族古籍整理研究室、民族文化宫(中国民族图书馆)、国家图书馆(国家古籍保护中心)、中国社会科学院民族学与人类学研究所、中央民族大学、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
起草人:杨长虹 、史金波 、吴贵飙 、艾合买提买买提 、董文良 、李冬生 、张志清 、李晓东 、杨崇清 、宝音吉戈拉 、崔光弼 、先巴 、黄润华 、王尧 、张公瑾 、梁庭望 、黄建明 、达力扎布 、才让太 、朱崇先 、黄有福 、吴元丰 、陈红彦 。
此标准规定了中国少数民族文字古籍的定级总则以及古籍的级别。
此标准适用于中国各少数民族文字普通形制古籍的定级。此标准适用于全国各级各类型图书馆、博物馆、档案馆、文物管理所、考古所、民族宗教研究机构、寺庙,以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少数民族古籍搜集整理出版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等单位的少数民族文字古籍收藏、保护、整理和利用工作;同时出版、教学、科研等机构在开展少数民族古籍相关工作中可参考使用。
此标准不适用于中国现存各少数民族文字其他特种古代文献,如甲骨、简策、金石、木牍、舆图、书札、契约、文告、档案等的定级。跨境民族在境外产生的属于他国的同文种古籍,不在此标准定级范围之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