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学品 水生环境危害分类指导 第7部分:金属和金属化合物分类 (GB/T 36700.7-2018) 国家标准《化学品 水生环境危害分类指导 第7部分:金属和金属化合物分类》由TC251(全国危险化学品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及执行,主管部门为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起草单位:安徽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环境保护部固体废物与化学品管理技术中心、合肥工业大学、中国化工经济技术发展中心、上海化工研究院有限公司、华峰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国石安康科技有限公司、江苏澄星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起草人:温劲松 、卢玲 、韩芳 、柯韵徽 、张蕾 、卞学东 、王馨晨 、马燕 、孙昊 、刘晓建 、曹梦然 、商照聪 。
GB/T36700的本部分规定了化学品水生环境危害分类时金属和金属化合物分类的水生毒性数据和溶解度数据在分类中的应用以及金属和金属化合物分类标准的应用。
本部分适用于化学品水生环境危害分类涉及金属和金属化合物分类的指导。
本部分不适用于有机金属化合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