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废液处理污泥中铜、镍、铅、锌、镉、铬等26种元素含量测定方法 (GB/T 36690-2018) 国家标准《工业废液处理污泥中铜、镍、铅、锌、镉、铬等26种元素含量测定方法》由TC294(全国废弃化学品处置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及执行,主管部门为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
起草单位:深圳市艾科尔特检测有限公司、龙蟒佰利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市蓝恒环保有限公司、四川省中明环境治理有限公司、赣州龙源环保产业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准诺检测有限公司、吉安鑫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精标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江西核工业兴中新材料有限公司、嘉善绿野环保材料厂、潍坊大耀新材料有限公司、中海油天津化工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
起草人:彭义华 、马艳萍 、庄马展 、蒋中卫 、彭春生 、洪大炜 、郭荣华 、董明甫 、胡昌文 、俞明华 、王强 、郭凤鑫 、程龙军 、王旺 、黄玉西 、郑冠立 、罗泽彬 、李霞 。
此标准规定了工业废液处理污泥中铜、镍、铅、锌、rM、铬等26种元素含量测定方法的术语和定义、一般规定、样品制备及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原子发射光谱法和氢化物发生原子荧光光谱法两种检测方法。
此标准适用于工业废液处理污泥中银(Ag)、铝(Al)、砷(As)、金(Au)、钡(Ba)、铍(Be)、铋(Bi)、钙
(Ca)、镉(Cd)、钻(Co)、铬(Cr)、铜(Cu)、铁(Fe)、汞(Hg)、锰(Mn),钼(Mo)、镍(Ni)、钯(Pd)、铅(Pb)、锑(Sb)、硒(Se)、锡(Sn)、锶(Sr)、钛(Ti)、钒(V)、锌(Zn)共26种元素含量的测定。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原子发射光谱法在试样溶液不经稀释的情况下,新鲜污泥样品适宜的测定浓度范围为5mg/kg~100 00mg/kg;风干或烘干污泥样品适宜的测定浓度范围为50mg/kg~100000mg/kg。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原子发射光谱法各元素的检出限见附录A。
氢化物发生原子荧光光谱法测定汞的检出限为0.004mg/kg,适宜的测定浓度范围为0.016mg/kg~5mg/kg;测定砷、硒、锑、铋的检出限为0.020mg/kg,适宜的测定浓度范围为0.080mg/kg~50mg/k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