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学品 水生环境危害分类指导 第3部分:水生毒性 (GB/T 36700.3-2018) 国家标准《化学品 水生环境危害分类指导 第3部分:水生毒性》由TC251(全国危险化学品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及执行,主管部门为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起草单位:环境保护部固体废物与化学品管理技术中心、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徽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中国化工经济技术发展中心、上海化工研究院有限公司、华峰集团有限公司、清华大学、北京国石安康科技有限公司、江阴澄星日化有限公司。
起草人:卢玲 、温劲松 、滕晓明 、刘晓建 、杨琨 、马嘉乐 、张蕾 、刘洪英 、周红 、王馨晨 、曹梦然 、莫俊超 、王斌 。
GB/T 36700的本部分规定了化学品水生环境危害分类涉及的水生毒性及试验方法、证据权重、困难物质和数据质量解释的指导。
本部分适用于化学品水生环境危害分类中涉及水生毒性的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