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安全技术 信息技术产品安全可控评价指标 第5部分:通用计算机 (GB/T 36630.5-2018) 国家标准《信息安全技术 信息技术产品安全可控评价指标 第5部分:通用计算机》由TC260(全国网络安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及执行,主管部门为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起草单位:工业和信息化部软件与集成电路促进中心、中国电子信息产业发展研究院、公安部第一研究所、中国软件评测中心、中国电子技术标准化研究院、浪潮电子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华为技术有限公司、联想(北京)有限公司、曙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新华三技术有限公司、海光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北京华胜天成信息技术发展有限公司。
起草人:刘龙庚 、王闯 、韩煜 、王超 、叶润国 、李海涛 、翟艳芬 、杜晓黎 、张东 、朱瑞瑾 、石明 、林俊 、樊洞阳 、王玮 、葛小宇 、王松宇 、杨晓君 、施光源 、万晓兰 、李汝鑫 、张榆 、王宇航 、陈彦灵 、马士民 、荣志刚 、王海洋 。
GB/T 36630的本部分规定了通用计算机产品的相关概念,并给出了安全可控评价的指标项及相应的评价方法。
本部分适用于评价实施方对通用计算机产品的安全可控程度进行评价,也可供信息技术产品供应方和应用方在产品供应和应用过程中保障产品安全可控进行参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