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用柴油机SCR排气后处理系统 (GB/T 36662-2018) 国家标准《船用柴油机SCR排气后处理系统》由TC137(全国船用机械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及执行,主管部门为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起草单位:中国船舶工业综合经济技术研究院、潍柴重机股份有限公司、简阳宝兴动力机械有限公司、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第七一一研究所、哈尔滨工程大学。
起草人:孙猛 、杨立平 、詹朝润 、沈飞翔 、王继勇 、莫光杰 、张军 、熊小龙 。
此标准规定了船用柴油机用选择性催化还原(SCR)排气后处理系统的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此标准适用于船用柴油机用SCR排气后处理系统(以下简称“SCR系统”)的设计、制造和验收,其他用途的SCR系统亦可参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