弧焊设备 第6部分:限制负载的设备 (GB/T 15579.6-2018) 国家标准《弧焊设备 第6部分:限制负载的设备》由TC70(全国电焊机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及执行,主管部门为中国电器工业协会。
起草单位:上海沪工焊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浙江肯得机电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华意隆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亦高电气设备有限公司、成都三方电气有限公司。
起草人:舒振宇 、朱宣辉 、吴月涛 、程刚 、阳宜均 。
GB/T15579的本部分规定了连接至单相公共低压供电系统、为非专业人员设计使用的限制负载的电弧焊接和切割电源以及辅助装置、输出功率不超过7.5kVA的机械设备驱动的电源的安全要求和性能要求。
注1:这种设备通常由非专业人员在住宅区使用。
本部分不适用于下列电弧焊接和切割电源:
——带有引弧和稳弧装置;
——带有液体冷却系统;
——带有气路装置;
——三相输入电源;
和仅用于工业和专业使用的电源。
本部分不适用于在下列工艺中使用的电弧焊接和切割电源以及辅助装置:
——采用机械导向的应用场合;
——埋弧焊;
——等离子气刨;
——等离子焊接。
上述情况由GB/T15579的其他部分进行规定。
注2:供工业和专业使用的电源、送丝装置、焊炬和电焊钳的要求分别(GB/T15579.1-2013、IEC60974-5、IEC60974-7和IEC60974-11。
注3:本部分不包括电磁兼容性(EMC)要求。该要求见IEC60974-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