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出能力 第4部分:最小可检出值与给定值的比较方法 (GB/T 33260.4-2018) 国家标准《检出能力 第4部分:最小可检出值与给定值的比较方法》由TC21(全国统计方法应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及执行,主管部门为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起草单位:北京工业大学、中国标准化研究院、合肥赫普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厦门优化科技有限公司、青岛大学、中央财经大学、清华大学、合肥师范学院、天津大学、中信戴卡股份有限公司。
起草人:谢田法 、赵静 、张帆 、李莉莉 、王成章 、丁文兴 、赵超 、吴刚 、孙静 、陈威力 、施亮星 、胡国治 、黄亮 、缪建军 。
GB/T 33260的本部分给出了在没有GB/T 33260.2-2018关于线性校准曲线及残差标准差和净状态变量的特定关系的假定下,测量方法检出能力的评估方法。
注:上述假定在净状态变量的值接近于零时通常是值得怀疑的。
本部分不是估计最小可检出值,而是给出了:
--一个判断最小可检出值是否小于给定水平的净状态变量的准则;
--用于检验上述准则是否满足的基本实验设计。
对检出能力的评估,通常只需确认测量方法的最小可检出值小于给定值即可。例如,检出能力评估作为测量方法验证的一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