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技术 云计算 云服务运营通用要求 (GB/T 36326-2018) 国家标准《信息技术 云计算 云服务运营通用要求》由TC28(全国信息技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及执行,主管部门为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起草单位:中移(苏州)软件技术有限公司、中国电子技术标准化研究院、阿里云计算有限公司、曙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华胜天成股份有限公司、万国数据服务有限公司、神州数码系统集成服务有限公司、北京荣之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快威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新华三技术有限公司、广东轩辕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东华软件股份公司、中金数据系统有限公司、成都信息化技术应用发展中心、云宏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用友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普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中国移动通信有限公司研究院。
起草人:杜宇健 、刘娜 、牛红韦华 、孙国忠 、梁钢 、王向东 、周平 、王志鹏 、张权 、王海涛 、李立 、沈琦 、段翔 、李昕颖 、李战园 、王旭 、耿江涛 、王春涛 、崔玲 、俞兰 、但强 、许正强 、贺高戈 、王国伟 、王文岩 、杨利 、刘峤 、李春龙 、宋潇男 。
此标准给出了云服务总体描述,规定了云服务提供者在人员、流程、技术及资源方面应具备的条件和能力。
此标准适用于:
a)云服务提供者向云服务开发者提出需求的依据;
b)云服务提供者评估自身的条件和能力;
c)云服务客户选择和评价云服务提供者;
d)第三方评估云服务提供者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