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构钢 第3部分:细晶粒结构钢交货技术条件 (GB/T 34560.3-2018) 国家标准《结构钢 第3部分:细晶粒结构钢交货技术条件》由TC183(全国钢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TC183SC2(全国钢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基础分会)执行,主管部门为中国钢铁工业协会。
起草单位:鞍钢股份有限公司、首钢总公司、冶金工业信息标准研究院、中信金属有限公司。
起草人:刘徐源 、朴志民 、栾燕 、师莉 、颜丞铭 、沈钦义 、王厚昕 。
GB/T34560的本部分规定了以正火、正火轧制、热机械轧制状态交货的可焊接细晶粒结构钢的术语和定义、牌号表示方法、订货内容、尺寸、外形、重量及允许偏差、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包装、标志和质量证明书。
本部分适用于焊接或栓接重载荷用钢板和钢带、宽扁钢、型钢和棒材(以下简称钢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