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技术 生物特征样本质量 第4部分:指纹图像数据 (GB/T 33767.4-2018) 国家标准《信息技术 生物特征样本质量 第4部分:指纹图像数据》由TC28(全国信息技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TC28SC37(全国信息技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生物特征识别分会)执行,主管部门为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起草单位:广州广电运通金融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浙江蚂蚁小微金融服务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广电卓识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北京天诚盛业科技有限公司、广州广电运通信息科技有限公司、长春鸿达光电子与生物统计识别技术有限公司、中国电子技术标准化研究院、公安部第一研究所、北京旷视科技有限公司、厦门市数韬软件科技有限公司、广东霸菱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铭图创新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起草人:罗攀峰 、梁添才 、胡静宜 、落红卫 、章烈剽 、柯文辉 、林冠辰 、彭程 、王欣 、张琳 、刘旭东 、聂芸芸 、张鑫 、刘军 、高健 、徐俊 、翁展 、蒋奇伟 、金晓峰 、郑城 、秦日臻 、郑琳 。
针对指纹图像模态的质in方面,GB/T33767的本部分:
——确立了有助于指纹图像质量度量的规范、使用和测试的术语和定义;
——定义了指纹图像质量分数;
——识别或定义了指纹图像样本库,为算法开发人员和用户提供信息;
——为描述质量度量特征,针对指纹图像样本库开发了专门的统计方法,有助于理解质量分数及其与匹配的性能之间的关系。
本部分不包括以下内容:
——质量算法的性能评估和标准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