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妆品中十一烯酸及其锌盐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 (GB/T 35952-2018) 国家标准《化妆品中十一烯酸及其锌盐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由TC257(全国香料香精化妆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TC257SC2(全国香料香精化妆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化妆品分会)执行,主管部门为中国轻工业联合会。
起草单位:上海市日用化学工业研究所、中国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
起草人:于单 、沈敏 、马强 、李新实 、李文涛 、白桦 。
此标准规定了化妆品(膏霜、乳液、化妆水)和洗手液类产品中十一烯酸及其锌盐的气相色谱测定方法。
此标准适用于化妆品(膏霜、乳液、化妆水)和洗手液类产品中十一烯酸及其锌盐的测定。
本方法对十一烯酸及其锌盐的检出限为12mg/kg(0.0012%),定量限为40mg/kg(0.004%)(均以酸计)。